农业部办公厅
关于召开全国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经验交流
暨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的通知
农办医[2006]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畜牧兽医)厅(委、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我部定于2006年11月13日至15日在北京召开全国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经验交流暨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总结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情况,交流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全面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和办法,部署下一步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二)总结近年来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成效和经验,根据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和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今后全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重点和要求。
二、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畜牧兽医)厅(局)主要负责同志一名[注:畜牧兽医局在农业厅内设的,请农业厅和畜牧兽医局各一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主管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同志一名[处长或所长]。
农业部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
邀请中编办、财政部、发改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有关领导参加。
三、会议时间、地点
(一)会议时间。2006年11月13日至15日,11月12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北京华润饭店(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35号,北京一线地铁四惠东站、北京京通高速高碑店出口处),饭店电话:010-51385555。
四、有关事项
(一)请吉林、山西、福建、贵州等四省准备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经验交流材料并作大会发言;请上海、北京、河北、青海等四省(市)准备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经验交流材料并作大会发言。上述交流材料请于11月9日前报我部兽医局,并同时发送电子版(Email: xmjwjch@agri.gov.cn和wuhanch@sina.com)。
(二)请各单位将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于11月8日前反馈农业部兽医局。联系人:翁崇鹏、侯玉慧,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4193307、64193371,64192840(传真)。
(三)请会议代表自行前往会议地点报到。
附件:全国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经验交流暨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会议参会回执
二○○六年十一月二日
全国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经验交流暨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会议
省(区、市)参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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