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兽药信息网--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农业部兽医局 主办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中国兽药信息网 -> 省级药监
 

辽宁省兽药监察系统“优质兽药出厂 放心兽药入户”行动实施方案


放大字体 增加行距 缩小字体 减小行距

 

    2008年,为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监管,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农业部兽医局和中监所在全国兽药行业内开展了“优质兽药出厂 放心兽药入户”行动。辽宁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2008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市发[2008]3号)精神及中监所《关于实施“优质兽药出厂放心兽药入户”行动的通知》(中监所(业务)〔2008〕112号)要求,特制定辽宁省兽药监察系统“优质兽药出厂 放心兽药入户”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围绕保障动物产品有效供给为中心,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为主线,全面提高兽药质量监管能力和残留监控能力。着力提高兽药产品质量和动物产品安全水平,推动兽药行业和养殖业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

    (一)兽药质量监督工作要进一步加强。

    1、省所全力配合中监所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生产企业驻厂监督、飞行检查、防伪标签粘贴等工作,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抽样率达100%。

    2、省所对省内全部兽药生产企业实施GMP管理检查不少于每年两次。

    3、省所对省内兽用精神药品生产企业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

    4、省、市所对省兽药经营企业检查覆盖率达100%。

    (二)兽药质量抽检和残留监控进一步加强。

    1、省、市所100%完成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国家计划和省内计划。

    2、省、市所100%完成兽药残留监控国家计划和省内计划,对省内无公害畜产品产地监督监控覆盖率达100%。

    (三)兽药合格率进一步提高,兽药残留超标率进一步下降。

    省、市的力争兽药监督抽检总体合格率提高3个百分点;力争本省兽药生产企业产品出厂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兽药经营企业无非法企业产品,不出售违禁兽药;省、市启动兽药经营企业GSP管理试点工作。在规模饲养企业开展规范合理用药示范工作。

    (四)科学用药水平进一步提高。

    重点跟踪32家兽药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及时公布质量信息,推介优质兽药100个,优质兽药企业20家。

    (五)兽药打假工作进一步深入。

    配合开展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和打假,力争技术支持率100%,发现的假、劣兽药查处率达100%。

    三、主要任务

    (一)宣传与培训

    开展信息宣传,常年利用辽宁省兽药饲料信息网、《辽宁省兽药饲料通讯》等传播媒体,深入宣传“优质兽药出厂,放心兽药入户”行动的意义和目标,宣传《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兽药生产企业和使用者的质量意识和自觉守法意识,形成社会监督氛围;在“3.15”集中开展“优质兽药出厂,放心兽药入户”宣传行动;开展组织省内市级兽药监察所参加国家及省内相关活动;通过省动保协会开展“优质兽药出厂,放心兽药入户”系列活动。

    积极参加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组织的以兽药质量检验及兽药残留监控技术、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和兽药执法为主要内容的培训,进一步提升本所技术支撑能力;加强省、市监察机构实验室建设,力争省所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加强对市级所实验室管理工作,开展质量考核及检验人员培训工作;开展兽药生产企业检验人员培训工作;开展兽药经营、使用人员培训工作;开展兽药执法人员培训工作,重点开展乡、镇、所管理试点工作。

    (二)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质量监管活动

    全力配合中监所对本省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开展驻厂监督,落实粘贴专用防伪标签、批签发等措施,更好地满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需要。省所对辽宁省益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实施定期监督检查制度,每月一次;对其生产的所有疫苗实施100%批签发抽样;对所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粘贴“二合一”防伪标签;配合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对其实施驻厂监督和飞行检查,此项工作省所负责。

    对省内全部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质量分发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促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质量分发单位完善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省所负责省、市级分发机构检查,市所负责县及区域性分发机构检查。

    (三)兽药残留监控活动

    认真完成农业部和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等上级部门下达共3960批次的兽药残留监测任务;根据奥运会即将召开等新的形势要求,7月至10月间全力配合农业部和省局开展“辽宁省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按国家及省残留监控计划,加大对违禁药物的监控力度,各市按季度上报兽药残留报告,省所季度汇总、上报;配合管理部门做好阳性样品的调查追踪和后续处理工作;指导饲养企业开展无公害产地产品认证工作,完善畜产品安全质量管理措施。此项工作由省、市共同完成。

    (四)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活动

    认真完成农业部和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下达共3700批次的兽药质量监测任务,加强质量监管,促进兽药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根据农业部和省局的总体要求,兽药质量监督按照本季度抽检、本季度上报的原则,加大对不合格产品和地方标准上升国家标准产品的抽检力度,通过开展评价性抽检,客观分析我区兽药质量和兽药标准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抽检面覆盖全疆;加强对重点监控品种和重点监控企业的跟踪抽检,突出监督抽检工作的时效性;充分发挥技术监督作用,协助上级部门打击假冒伪劣兽药,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和不合格兽药生产企业后续监管力度,力争兽药质量监督检验合格率进一步提高。此项工作由省、市共同完成。

    (五)兽药质量监管活动

    对我省通过GMP验收的兽药生产企业在兽药生产、检验、营销等环节全程监管和指导,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保证“优质兽药出厂”,省所完成。

    启动兽药经营企业GSP试点工作,进步规范兽药经营企业管理,完善验收、贮藏、销售等各项制度和提高硬件水平。此项工作由省、市共同完成;

    配合管理部门开展对辖区内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案件查处。此项工作省、市共同完成;

    加强兽用精神药品管理,对本省生产企业开展投料监督、定期检查;供应单位检查率达100%。此项工作省、市共同完成;

    开展对县及乡镇区域性管理机构的指导,培训执法人员,完善监管工作机制。

    (六)兽药创优活动

    为确保我省兽药生产企业兽药产品质量,年度对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抽检产品平均不少于5批,帮助企业质检人员进一步提高检验技术水平,保证兽药生产各个环节不出差错,保证“优质兽药出厂”。及时公布质量信息。此项工作省所组织开展。

  (七)提高行业综合实力

    充分发挥省、市兽药监察机构及乡镇监督所的作用,开展兽药、畜产品质量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兽药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兽药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检验人员培训、兽药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培训、兽药使用单位用药管理培训。提高生产、经营企业产品质量控制能力及科学用药水平。

    三、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级兽药监察机构,一方面要积极争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支持,另一方面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成立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此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动员,精心组织。

    “优质兽药出厂 放心兽药入户”行动涉及兽药注册、兽药生产、兽药流通和兽药使用等多个环节。因此,各市要使整个行动计划既能贯穿全年,又能在时间和地点上突出重点,突出地区特点和优势,起到以点盖面、推动全局的作用。

    (三)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各市要根据地区优势和工作特点,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有重点、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活动。例如:围绕2008年奥运会的举办,供京动物及动物产品所在地要重点谋划、落实开展确保畜产品有效供给和动物产品安全的具体行动计划;沈阳、大连、朝阳等市可以重点推进兽药GSP的实施;铁岭、辽阳可以重点推动饲养企业开展无公害产地认证等工作;锦州、抚顺等市可以重点指导开展乡镇监督所开展兽药、残留的管理工作等。

    (四)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组织单位和参与单位一方面要努力争取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另一方面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企业树行风、建信誉、创品牌氛围。

    (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当前要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保障动物产品有效供给)、两条主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及时向省所信息网报送相关信息,不断总结经验,形成兽药质量控制和监管的长效机制。

    (七)时间安排

    每季度最后五个工作日内,各市所兽药、残留监测结果和报告按季度上报省所,省所负责汇总上报;各市所6月10前将上半年活动总结情况上报省所,10月底前上报全年活动总结,省所汇总后上报;省所将于上、下半年二次派人督查各市工作情况。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辽宁省兽药饲料监察所(08-04-17)

关闭窗口

上一条:
下一条: 辽宁省副省长陈海波到辽宁所视察
相关内容
  • 铁岭市西丰县兽药超市运营有特色03-01-17
  • 农业部关于发布2008年第一期兽药质量抽检情况的通报08-04-08
  • 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第二十一批 2008年3月31日至2008年4月7日)08-03-31
  • 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第二十批 2008年3月27日至2008年4月3日)08-03-27
  • “优质兽药出厂 放心兽药入户”行动全面启动08-03-25
  • 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第十九批 2008年3月25日至2008年3月31日)08-03-25
  • 农业部关于下达2008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08-03-19
  • 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第十八批 2008年3月14日至2008年3月20日)08-03-14
  • 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第十七批 2008年3月11日至2008年3月17日)08-03-11
  • 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第十六批 2008年3月7日至2008年3月13日)08-03-06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兽药试行标准转正工作的通知08-03-05
  • 九部门联手 2008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全面启动08-02-29
  • 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第十四批 2008年2月21日至2008年2月27日)08-02-21
  • 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第十三批 2008年2月20日至2008年2月26日)08-02-19
  • 首批捐赠兽药运抵广西支援灾区动物疫病防控08-02-18
  • 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第十二批 2008年2月13日至2008年2月19日)08-02-13
  • 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第十一批 2008年2月3日至2008年2月15日)08-02-03
  • 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第十批 2008年2月2日至2008年2月14日)08-02-02
  • 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第九批 2008年1月31日至2008年2月4日)08-01-30
  • 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第八批 2008年1月24日至2008年1月30日)08-01-24
  • 农业部关于发布2007年第四期兽药质量抽检情况的通报08-01-23
  • 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第七批 2008年1月21日至2008年1月25日)08-01-21
  • 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第六批 2008年1月17日至2008年1月23日)08-01-16
  • 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第五批 2008年1月14日至2008年1月18日)08-01-14
  • 兽药企业:新药研发面临的竞争环境和挑战08-01-14
  • 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第四批 2008年1月10日至2008年1月16日)08-01-10
  • 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第三批 2008年1月7日至2008年1月11日)08-01-04
  • 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第二批 2008年1月4日至2008年1月8日)08-01-03
  • 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第一批 2008年1月2日至2008年1月6日)08-01-02
  • 兽药企业GM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第四十九批 2007年12月26日至2007年12月30日)00-12-25
  •  

     

     

    中国兽药数据库


    用户名:

    密  码:

      

    免费会员登陆  转 正

     

     

    [视频]农业部 猪蓝耳病疫情扩散趋势初步遏制

    8月猪肉价格涨势开始趋缓

    新型蓝耳病疫苗可放心使用

    [视频]农业部门出台举措力促生猪生产发展

    专家怀疑猪蓝耳病是涨价祸首 各界看法不一

    国务院三部门召开部分省市生猪生产供应和价格座谈...

    新一轮生猪涨价暴露未来“猪市”远虑近忧

    农业部要求加强洪涝灾害地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商务部部长助理:政府有能力保障猪肉市场供应

    长江流域猪蓝耳病疫情严重 农业部再发紧急通知

    农业部再次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正确把握疫情形势 全...

    25个省份先后发生猪蓝耳病 农业部再发紧急通知

    猪蓝耳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 并有跨区域传播风险

    我国发现不受病毒变异影响禽流感抗体

    蓝耳病疫苗防伪标签样本
    更多内容...
     


    邮编:100081 地址:中国北京 中关村南大街8号
    中监所查号:010-62158844 网站电话:010-62103605;010-62103606

    网站ICP备案号:京ICP备05046798号

    网站注册标号:0101020010809002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版权所有

    网络实名:中国兽药

     

    ©2002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法律条款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公安备案号1101081108 京ICP备050467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