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4927.2-94
实验动物 近交系小鼠、大鼠皮肤移植法
Genetic monitoring of laboratory animals skin grafting of inbred mice and rats
1994-01-11发布 1194-10-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近交系小鼠和大鼠皮肤移植术法。
本标准适用于近交系小鼠和大鼠在培育过程中纯度的检查以及近交系小鼠和大鼠在繁
殖饲养过程中的遗传监测。
2 技术原理
移植物在同一近交系中可以被互相接受,即同系移植(isograft)是成功的。
移植物在不同近交系中互相排斥,亦即同种移植(allograft)是不成功的。
F1代动物可以接受任何一个双亲的组织移植物,双亲则不能接受F1代的移植物。
F1代动物可以接受F2代以后各代动物的移植物。
亲本品系可以接受某些F2代以后各代动物的移植物,但是绝大部分被排斥。
本标准采用背部皮肤移植法和尾部皮肤移植法。两种方法具有同等标准效力。
3 背部皮肤移植法
3.1 设备和材料:
3.1.1 蜡盘或木板;
3.1.2 戊巴比妥钠(医用);
3.1.3 医用石膏粉;
3.1.4 医用凡士林;
3.1.5 粉剂青霉素G钠(80万单位,人或兽用)
3.1.6 3%碘酒棉球;
3.1.7 75%酒精棉球;
3.1.8 眼科剪刀;
3.1.9 眼科镊子;
3.1.10 注射器(1mL);
3.1.11 4号或6号注射器针头;
3.1.12 纱布(剪成150—200mm长,40—50mm宽若干条;剪成40—50mm长和宽、厚2—3 层
若干块,其上涂医用凡士林及粉剂青霉素G钠);
3.1.13 脱脂棉做成的棉球;
3.1.14 将3.1.10,3.1.13的材料置于高压锅内121℃、40分钟高压灭菌。
3.2 操作步骤
3.2.1 随机取同性别4—12周龄的动物10只,动物可来自基础群、血缘扩大群或生产群。
3.2.2 每只动物分别编号并称取体重,详细记录品系名称、性别、出生年月日、谱系及其
他特征。
3.2.3 用无菌生理盐配制0.7%戊巴比妥钠溶液。
3.2.4 采用腹腔注射麻醉动物。大鼠每20克体重注射0.1mL,小鼠每10g体重注射0.1mL。因
不同品系动物对麻醉剂敏感性不同,注射量可适当增减。
3.2.5 待动物麻醉失去知觉后,将其背部朝上放在蜡盘上或板上,固定动物,剪去被毛,并
用3%碘酒棉球和75%酒精棉球消毒。
3.2.6 在背部剪下直径5—10mm的皮肤左右各一块(其中一块用做自体移植 ,另一块用做异
体移植)。
3.2.7 将剪好的皮片翻转过来放在载玻片上,轻轻地切去下皮组织至真皮,然后放在无菌生
理盐水中冲一下。
3.2.8 两只动物的皮片,除左边的一片做自体移植外,右边的一片互相交换,逆毛方向移植
并使之吻合。
3.2.9 覆盖涂过凡士林和青霉素G钠的纱布快,然后围绕着腰部用纱布包扎3—4圈,松紧适度。
3.2.10 用毛笔沾上调和好的石膏糊(用40的热水调石膏粉成糊状)封闭,用落地手术灯照射
动物大约15—30min,然后把动物放入鼠盒,并挂上标记卡片。
3.2.11 一周后拆除石膏包扎。
3.3结果观察:
3.3.1 拆除石膏包扎后,发现皮片干瘪、脱落,则为技术失败。对照自体移植,技术失败率
不得大于10%。
3.3.2 如果皮片在2—3周内脱落,则急性排斥。遗传污染通常引起急性排斥。
3.3.3 如果皮片在3周后脱落,则为慢性排斥。移植物有否慢性排斥至少要观察100天,遗传
突变通常引起慢性排斥。
3.3.4 如果对结果有怀疑,则要进行重新移植。可以使用一批新的动物,也可以使用已做过
移植但对结果产生怀疑的动物。如果是后者,则排斥更迅速、更典型。
4 尾部皮肤移植法
4.1 设备和材料:
4.1.1 11号手术刀柄;
4.1.2 11号手术尖刀片;
4.1.3 玻璃套管(直径8mm,大鼠可适当大些);
4.1.4 其他材料见3.1。
4.2 操作步骤:
4.2.1 随机取同性别4—12周龄的动物10只,动物可来自于基础群、血缘扩大群或生产群。
4.2.2 每只动物分别编号并称体重,详细记录品系名称、性别、出生年月日、谱系及其他
特征。
4.2.3 用无菌生理盐水配制0.7%戊巴比妥钠溶液。
4.2.4 采用腹腔注射麻醉动物,大鼠每20g 体重注射0.1mL,小鼠每10g 体重注射0.1mL。因
不同品系动物对麻醉剂的敏感性不同,注射量可适当增减。
4.2.5 待动物麻醉失去知觉后,将5只一组按顺序采取仰卧式放在一块滤纸上,并用3%碘酒
棉球和75%酒精棉球消毒鼠尾。
4.2.6 用左手食指按住动物尾根,左手拇指按住尾尖,固定鼠尾并使其微微伸展,然后右手
持解剖刀,刃面朝上,与尾部皮肤成20度—30度夹角,在尾静脉上部或两条尾静脉之间,在离
尾概部5mm处削下一片宽约2—3mm,长约7—8mm,其厚主前者心没有严重出血,后者能足暴露出
白色的肌腱但又不割伤血管为宜。
4.2.7 右手将刀片逆时针方向转交给左手,附着在刀片上的皮片相应转了180,将皮片用眼科镊
子取下贴在原创面上,并尽量使其吻合,用一小片滤纸覆盖,再轻轻按压一下,然后取掉滤纸
片,该移植物作为自体对照。
4.2.8 按照4.2.6和4.2.7步骤,完成4只动物的自体移植对照。
4.2.9 按照4.2.6和4.2.7步骤,参照皮肤移植相互循环系统图示,进行循皮肤移植。亦即前边
鼠的第三片皮和后边相邻鼠的第二片皮进行相互交换植皮。

皮肤移植相互作用循环系统图
表示自体移植对照; 阿拉伯数字表示编号小鼠供体的皮片
4.2.10 取五支玻璃套管,分别轻轻套入动物尾巴至根部3mm处,用医用尾巴端靠近套管处将尾巴粘住,
胶布住返粘贴2—3圈,使套管可做轻微上下活动但不脱落。
4.2.11 套好玻璃管后,用落地手术灯照射动物大约15—30min。然后把动物仰躺着放入鼠盒中挂上标记卡
片。
4.2.12 24h后取下管,此时可看到皮片已粘在创面上。
4.3 结果观察:
4.3.1 皮片在第一周内苍白、干瘪、脱落,则为技术失败。对照自体移植,技术失败率不得大于10%。
4.3.2 皮片在第2—3周内发炎、水肿、坏死、结痂直至无毛脱落,则为急性排斥。遗传污染通常引起急性
排斥。
4.3.3 皮片在第3—9周内逆毛逐渐脱落,直至无无毛;或者因排斥留下凹陷疤痕,都为慢性排斥。遗传突
变通常引起慢性排斥。
4.3.4 皮片在100天的观察内,始终有逆毛,则为永久接受的标志。
4.3.5 如果对结果有怀疑,则要进行重新移植,以得出明确结果。
附加说明:
本标准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提出,中国生物开发中心归口。
本标准由卫生部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实验动物标准化室、中国医学科学动物研究所、军事医学科学院实验动物中心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焦有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