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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部公告 第278号(停药期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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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为加强兽药使用管理,保证动物性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我部组织制订了兽药国家标准和专业标准中部分品种的停药期规定(附件1),并确定了部分不需制订停药期规定的品种(附件2),现予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发布过的与本公告同品种兽药停药期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
| 附件1:兽药停药期规定.doc 附件2:不需制定停药期的兽药品种.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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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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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药期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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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制订停药期的兽药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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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告第278号(停药期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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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告第278号(停药期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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