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兽药GMP检查验收工作,进一步完善兽药GMP检查验收有关工作标准,保证工作质量,我局组织制修订了兽药GM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在中国兽药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广泛征询修改意见,公示时间为2004年9月16日至10月6日。
一、公示内容
1、兽药GM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化药及中药等)
2、兽药GM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生物制品)
3、兽药GMP检查验收掌握原则
4、兽药GMP检查验收工作制度
5、兽药GMP整改报告基本要求
二、修改意见寄送或从网上反馈给农业部兽药GMP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地 址:北京中关村南大街8号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邮编:100081
联系人:阚鹿枫 段文龙
电 话:010—62146150、62150572
电子邮箱: jcc@ivdc.gov.cn
传真:010-62150639
农业部兽医局
二00四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