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文件
农医发[2005]32号
关于成立第二届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动物卫生监督)厅(局、办)、兽药监察所:
根据《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一届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任期已满。为切实做好兽药残留监控管理工作,提高我国动物源性食品质量,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我部组织了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换届工作。经审核,现批准成立第二届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并公布该届委员会委员名单(见附件)。
附件:第二届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名单。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第二届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
主任委员:李金祥
副主任委员:陈杖榴、陈君石、董义春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卜仕金、万仁玲、王泰健、王树槐、王淑芬、邓旭明、冯忠武、刘智宏、朱坚、权仁子、江善祥、孙涛、伏慧明、仲锋、何艺兵、余萍、吴永宁、吴侔天、吴淑勤、吴国娟、汪霞、汪建国、李金祥、李慧娇、李金超、李志平、李亚林、李瑞和、李兆新、张雨梅、张秀英、谷继承、周婷、赵静、邵德佳、邹为民、沈建忠、肖希龙、肖田安、苏亮、邱月明、陈杖榴、陈君石、陈莹莹、陈玲、陈茂盛、林红华、陆春波、段文龙、武晋孝、武秀云、罗永煌、姜文娟、欧阳五庆、胡功政、祝卫东、袁宗辉、顾欣、高光、徐士新、贾振民、郭筱华、郭文林、郭文欣、姚火春、黄齐颐、黄士新、黄耀凌、梁剑平、钱志平、董义春、董志远、董洪岩、曾振灵、程京、程江、彭莉、蔡纯、崔艳莉、曾勇、阚鹿枫、翟淑萍、薛飞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