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发布协议
甲方: 乙方:中国兽药信息网
电话: 电话:010-62146154
传真: 传真:010-62146154-14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中国兽药信息网(http://www.ivdc.gov.cn)上发布信息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发布网上信息,其形式、规格及费用如下:
信息刊登页面:主页
信息位置: “_____位”(参照信息发布价格图)
信息形式规格:按_________信息(_________像素)
信息价格: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年
发布时间: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信息费用总计(人民币): _____ 万_____仟_____佰 _____ 拾____元整,¥:_____
二、甲方应按乙方网站页面整体效果和要求设计制作要发布的信息,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汇款或者收到电汇凭证传真件五日之内,为甲方发布信息。乙方应按协议要求及时发布信息,负责解决相关的技术问题。乙方负责与甲方网页链接和日常维护。
四、甲方在确认乙方发布的内容后,没有按协议支付信息费用,乙方在收到甲方按协议约定支付的信息费用后,没有按时发布信息,均视为违约, 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10%的违约金。
五、乙方负责甲方信息的及时刊出,信息内容由甲方提供,甲方若委托乙方制作动画及图形应增加费用。在信息发布期内,如乙方更新其网页,原信息位置不存在,乙方应将甲方信息放置在同等网页位置。甲方在信息发布期间,不得转让其信息发布位给予他人,如有此情况发生,乙方将终止与甲方的协议,甲方须向乙方支付10%的违约金。
六、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协议事项完成后终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传真件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签定后请传真至:010-62146154-14 银行帐户: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电 话:010-62146154 开 户 行:北京银行双榆树支行
电子邮箱:webmaster@ivdc.gov.cn 帐 号:000120111076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