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云其木格: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是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重要举措
2007年12月27日 17:28:25
新华网北京12月27日电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深化对动物防疫法重要性的认识,推动该法的贯彻实施,12月27日全国人大农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和农业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动物防疫法贯彻实施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出席会议并讲话。
乌云其木格指出,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是党和国家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进依法行政、实现依法防控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各地各部门一定要站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动物防疫法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动物防疫法的各项规定,增强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依照法律规定,更加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
乌云其木格强调,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当前要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抓紧制定符合我国国情和防控水平的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对动物疫病防控做出长远规划和安排;二是加强动物疫病风险评估,科学合理地对动物疫病发生的风险进行评价、预测;三是加强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加快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步伐,提高动物产品国际竞争力;四是加强动物诊疗市场管理,充分调动好、发挥好动物诊疗机构和执业兽医在动物疫病防控中的作用;五是加快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全程有效监管,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畜牧兽医部门、科研教学单位代表也在座谈会上发言。农业部部长孙政才在发言中强调,各级兽医部门要以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为契机,加强动物强制免疫、疫情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依法加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力度。(责任编辑: 杨理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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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