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兽药信息网--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农业部兽医局 主办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中国兽药信息网 -> 优质兽药出厂放心兽药入户 -> 新闻动态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优质兽药出厂 放心兽药入户”行动的通知


http://www.ivdc.gov.cn 08-05-13 新闻来源: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推荐】【打印】【关闭

                                 农业部办公厅文件

                                 农办医[2008]15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优质兽药出厂 放心兽药入户”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动物卫生监督)厅(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按照我部《关于继续推进发展现代农业重点行动的意见》(农发[2008]2号)和我部兽医局2008年兽药行业管理工作总体部署,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优质兽药出厂 放心兽药入户”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过开展“优质兽药出厂 放心兽药入户”行动,要在全行业内形成重质量、保安全、抓监管的良好氛围,全面加强兽药行业管理工作,提高重大动物疾病防疫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并以这次许多为契机,着力构建加强兽药行业管理长效机制。

    二、我部兽医局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负责整个行动的组织和督促指导,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保证整个行动按时顺利实施,实现预期目标。

    三、各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组合字有关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辖区行动方案,并抓好落实,确保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四、在继续做好飞行检查、驻厂监督、专项监督、批签发等管理措施基础上,各地要逐步建立有效监管措施,切实加强生产环节监管,严把质量管,特别是要保证重大动物疫病用疫苗质量。要采取有力措施,提高企业思想认识,树立质量第一理念,从源头抓好兽药生产工作。

    五、各地要结合行动,深入开展兽药市场集中整治,加大兽药打假力度,特别是要严厉打击非法企业制售假劣兽药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秩序。

    六、各地要加强兽药使用管理,逐步建立养殖企业和农户用药记录制度,建立兽药使用档案,加强安全用药知识宣传,提高广大养殖企业和农户安全用药意识和能力。

    七、要强化兽药安全监管,严禁经营使用禁用兽药,积极开展兽药残留监控和综合治理,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八、结合行动进展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工作中的新问题,提出新举措,不断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特此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 

                                 二OO八四月二日


推荐】【打印】【关闭
上一条:
非法兽药生产企业及假兽药名单(农业部发)
下一条:
“优质兽药出厂 放心兽药入户”行动启动仪式照片
相关新闻


站内内容搜索

 

[视频]农业部 猪蓝耳病疫情扩散趋势初步遏制

8月猪肉价格涨势开始趋缓

新型蓝耳病疫苗可放心使用

[视频]农业部门出台举措力促生猪生产发展

专家怀疑猪蓝耳病是涨价祸首 各界看法不一

国务院三部门召开部分省市生猪生产供应和价格座谈...

新一轮生猪涨价暴露未来“猪市”远虑近忧

农业部要求加强洪涝灾害地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商务部部长助理:政府有能力保障猪肉市场供应

长江流域猪蓝耳病疫情严重 农业部再发紧急通知

农业部再次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正确把握疫情形势 全...

25个省份先后发生猪蓝耳病 农业部再发紧急通知

猪蓝耳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 并有跨区域传播风险

我国发现不受病毒变异影响禽流感抗体

蓝耳病疫苗防伪标签样本
更多内容...
 

邮编:100081 地址:中国北京 中关村南大街8号
中监所查号:010-62158844 网站电话:010-62103605;010-62103606

网站ICP备案号:京ICP备05046798号

网站注册标号:0101020010809002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版权所有

网络实名:中国兽药

 

©2002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法律条款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公安备案号1101081108 京ICP备05046798号